亭杳

黄金白璧买歌笑

【全职/叶黄】何处消(中)

02

春雨未霁,春雷方震,雨水忽地就如倾泻一般劈头盖脸而来。

黄少天与友人那卓绝武功齐齐无用处,只恨身无伞具,避无可避,转身躲进了一家客栈。

自然不是他们栖身的那一家,两人也都没有进去一坐的想法,只想等雨势稍小一会儿便走,湿淋淋的两个人仍在檐下默然望天。

大概狭路相逢就是这个意思吧,有的人永远出现在意料之外。

“哟,小兄弟,又见面了。”

叶修踱着步子,悠悠走来,在阶前收了伞,看似随意抖擞水花,一滴都未落在衣裳上。对比这衣衫尽湿的二人,实在天壤之别。

友人已经不自在地干咳了几声。

黄少天一直惦记着跟他再切磋一回,看见人眼睛都亮起来了,哪还管得了旁的。

想来同在一座小城,总有再相逢的时候,却也未曾想过这么快又能再遇见,惊喜自当有之,却又怕好运一次便用光了。此中纠结,暂且不表。

“好巧啊君兄,这么快又碰上。”黄少天探出半个头特地去望客栈门上悬挂的匾额,“兴……欣客栈,君兄在这里落脚吗?”

“是啊。”

“相逢即是有缘不如君兄拿了兵器我们再打一场吧?刚才那一场当作热身倒是刚刚好,剑不开刃就好比让鱼长脚上树啊,哪里施展得开手脚,君兄想必也有同感吧?”

叶修揉揉眉心,觉得有些头疼。同时不禁质疑起方才自己对这少年下的论断——这聒噪或许不止是比武时的战术啊,还是说,锲而不舍也是一种战术?

不过无论如何,黄少天确非一般人。若不是如此,这三日途经三日转身即过的擂台,怎么就今日站了上去呢?尽管他仍然有所保留,可其实也算不得太多——依然被这小少年给看了出来。眼光毒辣的人,实在难缠的紧。他向来深以为戒,难得主动迎上,心思昭然若揭。

但这样的试探,一次就足够,在很多方面,他并不喜欢做重复的事,他更喜欢有方向地作为,每一步都施尽全力地前行。

他望着黄少天那双与交手时截然不同的炽热的眼睛一边又在里面捕捉光亮,一边努力制造更多的光。

他心里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并且,任由它滔天吞地地生长起来。

仿佛得见湖心层冰上第一簇绽开的裂纹,点灯儿翅膀上第一抹氤氲的湿印,第一缕偷偷溜走的日光。

他问:

“小兄弟少年惊才,已足以名震天下,又何必求战呢?”

黄少天对这个问题是很不以为然的。他出身虽非富庶之家,但自他展现对习武的向往和天分之后,便有人教习武艺。总之学剑也好,闯荡江湖也好,都是他恣意而为。

既然胸有成竹,目的明确,必定不假思索。

——既然不假思索,也就顺理成章地滔滔不绝起来。

“君兄此言差矣,凡习武之人,自然为了悟得上乘武道,独步天下,是故求战不为求战,而为寻不足以上进……”

“小兄弟怎知道习武就一定是为了独步天下呢?”

叶修猝然发问,黄少天一愣怔后也终于读出其中循循善诱的意味。

好像是在说着,我这里有千丈风波,你可愿来一试寒芒。

然而这意味太直白,未免趋于孟浪,他不肯供认,好在亦无须供认——他自有千种万般理由。

萍水顾盼,洞识瑚琏。

自伊始至终了,咸认是昭然大义,无关风月。

“君兄此言何意?”黄少天正色。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岂不比独步天下来得快意?”

这一句说出来,倒是重在弦外之音了。可是黄少天疑问有许多,猜测也有许多,尤其有一句就要呼之欲出了,但叶修只容他期期艾艾了一个“那”字便打断了他。

“你会知道的。”

他说。

他笑意里有令人缄口的秘术,更高深的秘术被他施与竹伞,塞到黄少天手里。

“我到家了,你也快回去吧。”

由不得他拒绝似的,又添上一句。

“这雨一时半会恐怕不会停。”

只等叶修兀自进了客栈,友人侧目望了望一脸懵懂的黄少天,拿手肘怼了怼,才见他露出如梦方醒似的神情。

唯独有黄少天自己知道,他还没有醒。

大片大片浓重的烟雾如同鸿蒙开辟前的混沌,丝丝缕缕相缠绕纠结,酝酿着有朝一日的晓光。

心向天下的人,胸膛里有沟壑万丈,纵然雾锁群巅,岚绕巍峨,却总会遇到一个人,冥冥之中作烛龙,荡开层云,拨开迷雾,挑开硝烟。

山,水,重宇,一寸寸露出本色。

后来留守皇城为他坐镇后方的时候,他经常会想起这个纤毫未染的君莫笑,想起他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岂不比独步天下来得快意?”

那个雨水浇灌的屋檐下,他眼里分明有江山,一笔一笔,描摹勾勒,施与颜色,在黄少天心里分明。

分明波澜壮阔,分明跃然眼前,为何想来如幻景。

那一年还是荣耀王朝第三个甲子年。两百年迤逦山河,未曾让隽秀失色半分。并且他们曾经合力让它持续了更久了荣光,然后,亲见且亲历它的式微。

隔年,武举春试斗神名动天下。

又三年转瞬即去,江湖上少了个妖刀,皇城多了个剑圣。

此后七年,勠力同心。

此后余生,聚少离多。

那厢威震于边疆,这厢周旋于朝堂。

那厢天涯辗转,这厢岿然长立。

黄少天终究是个念旧的人,更是个静不下来的人。即使在朝野浸淫多年也还是会在书房里对着君子兰说话,说很多年前的旧事,说到眼前迷迷蒙蒙脑子也昏昏沉沉才肯停下来。然后他会在那株君子兰前轻轻叹一口气,是他以前从未有过的沉重和倦怠。

他不得不承认十年实在是太长了,长到足以改变很多事情。少年可以不复当年意气风发,乍见之欢可以沦为离散之悲,甚至于一个王朝,都可以在十年间走完一个盛世的时间,剩下的日子就交给衰亡来演绎。

他也终于,从参悟,到笃行。

快意是假,任重是真。

03

荣耀王朝戊辰年。

皇城花满都,三月揭榜日。

十里长街人盈巷,春风得意马蹄疾*。

前头仆从,持着状元灯的开路,身后又紧跟着举奉牌的、扛红黄旗的,一应人等拉出一长条的排场来。

而他着朱衣,挽金丝滚宽边袖,胯御赐的枣红马。手里的丝鞭在人满为患的街头根本发挥不了作用,只是徒显尊荣罢了。

谁都知道圣上对这一位的赏识,殿试上连克御前数位猛士,骑射、策论皆是良才,尤其剑法更是举世无双。御前演武时,他手中一把名剑名唤冰雨,剑一出鞘气如虹,人更如游龙在天,其势竟然无人能挡,一战闻名。

连那位历来才气在外且以淡泊自持闻名的陶相也禁不住脱口而出,以前人诗句赞他。

“古人言,一剑霜寒十四州,如今得见耳。”

眼见者少,却更不禁想象。

那剑,那人,究竟是何等的光华,何等的身姿。

然而最难得、最有份量的还是御赐的称号——剑圣。光是御赐这一项,就足以让人联想起三年前那位风头无两的斗神叶修了。

三年前叶修独占鳌头,荣耀王朝正是盛世久矣一将难求之时,不多时随军出征,由当时一个小小副将——尽管已是绝佳出身——到如今,官居从三品将军,威震戎狄,尊宠在内,战功在外。无须过多描述他的战绩与传奇故事,仅仅是作为荣耀王朝标杆式的常胜将军,叶修毫无疑问地成为了荣耀王朝的军心所在,民心所向。由此可以想见其地位。

当年斗神一杆却邪长矛威震朝野,如今又出了个剑圣剑光动皇城,一个长兵,一个短械,国士成双,不过三四年间。

可以想见,剑圣一举夺筹之际,圣心是如何为之震动。

而此时跨马游街的轰动,也就都在意料之中了。

街头巷尾万人翘首,更有甚者,是京城里大半的女孩子都跑出来,只为一睹剑圣风姿神采。

这一看,这一眼,便是春心萌动。

是了。这少年生来就有副好眉目与昂扬夺目之姿态,而今朱衣在身,高头大马在下,相较三年前的少年稚气,又更显得开阔硬朗了些,只是神采飞扬的模样倒是半分不曾改变。

战时寒芒自何处乍现,温颜时灼灼光华便由何处升起。

问世间色相悉有归处也不过斯人眼角。

可惜这双眸子不仅亮而好看,还敏锐得很。

黄少天扬扬眉毛,目光自然上挑,从街头巷尾越上飞檐楼阁,而后落定于那茶楼之上端坐之人。

说是端坐未免太过牵强。

后者神情懒懒倚栏望来,仿佛就是随意打发着闲情与闲散时光,而非在这视角极好的位置候他经过。

叶修啊叶修,这个连真名都吝惜于交付的人,吝惜的东西竟还不止这些。

后者也不躲不避迎上志得意满的少年半是炫耀半是兴奋的目光。

不躲不避是因为没有必要。

既已重逢。

耐心、执着、洞察力,黄少天哪样都不缺,在这样的人面前遮遮掩掩不过都是多余的举动罢了。

或许该是得益于天生的敏锐直觉,当年随口胡诌的个名字也没能扰乱什么。不过区区三年之后,便意料之中地在这皇城里重逢。

他是昨夜刚从边关回来,半路上就听说了皇城里“剑圣”的名头,他自然也是立即就想到了三年前那一会。三年,也足够江湖少年稍稍成长。

而今他心态与当初有所差别,但有些念头并没有改变,他也相信自己的眼光和判断。

所以他不无期待地,想见这少年涉足名利场,想见他挥斥朝野,想见他登堂入室。

那是何种光景呢?

他实在是有太多憧憬了。
对这个少年,对这个王朝,对茁茁生长着或是兴盛着的一切,对这个盛世天下。

辛未年四月,方卸了盔甲、除了战矛的将军第一次步上这个固守了数月的镇子的繁浩集市,受心头一时热血驱使,请了镇子里最出名的先生写了一把扇子,衬他偶然得来的花种。一面在心中想着那人收下时定然微红了耳尖也要嘀嘀咕咕个不停,念来叨去还就那几句,全不似朝堂上舌灿莲花的模样。

这位着寻常薄衫的将军神情不改一贯的惫懒不耐,目光却不移分毫,看那先生悬腕落笔。

既见君子,复何惧焉?

既见君子,去何惧焉?

皇都风光好,最胜莫若流景院三月桃花开,
一脉胜似胭脂迤逦丘。

其中最负声名的是流景院里有芳亭畔那一株,每年第一朵桃花永远生于此,而桃林花开连绵时,也是这一株最艳最盛。

每逢花期时,有芳亭总是最热闹。今日倒是不同——皇城里出了更好的风光,自然将人都引走了大半,余下寥寥也鲜有流连到黄昏时分的,于是有芳亭也难得成了清幽地。

亭内只一桌,一人,一壶酒,两杯盏——待人。

亭外日西斜,一株桃花半幽微半明艳。

年轻的剑圣持伞踏花沐香而来。

伞是三十六根竹作骨,伞面落着灼灼桃花,随他穿花几步,一朵未落,一朵未动。

莫不静好。

是薛笺上窃来一拭颜色,是诗仙笔下最狂狷一笔。

是剑体曳光至锋芒那一点寒星,更是人间三月花光曜枝头最明丽一簇。

走得近了,伞面向上一带,露出张既熟稔又生疏的面孔,背后簌簌落花。

熟稔是当时少年委实鲜活,生疏是久别相逢不可或缺之意味。

“好久不见。”

“可不是好久不见了,叶修。”黄少天一面颇记仇地咬重了“叶修”二字,一面利落收了伞,递与叶修,“可不要告诉我你已经忘了这物件。喏,完璧归赵。”

叶修哭笑不得,本想说这寻常竹伞算不得什么“璧”,转念一想,寻常物什被眼前这人收了三年,可不也得成璧玉一般的珍奇吗?

心念转动之间,黄少天早已坐下,自顾自拆了酒封斟酒。此时他早已换下了朱衣,只穿了件素色的长衫,袖口束紧,整个人看起来精干了不少,也稚气回去了几分。

黄少天一口干完了小小一盏酒,就像被点燃了火花,从方才会试宴如何枯燥无味种种应酬如何恼人让他连喝酒的兴致与空当都没有,念叨到叶修虽然当初连名字都没留下好在现在还知道主动邀约一下还不算太没良心。

如此手上口头没消停,依然敏锐地察觉到对方的视线,一面继续斟酒一面分出神斜着眼瞥过来。

“你看什么呢,有没有听我说话呀。”

叶修一本正经地忽略了后半句问话,兀自说着:“三年里长高了不少嘛。”

意料之中看到对方一怔愣不知如何接话,又接着说,“既然剑圣大大酒兴大发,就喝个够吧。”

酒兴大发却抵不过酒量区区。

——黄少天这酒量如何,叶修自然清楚得很。三年前,在他离开江南回去准备武举之前还见过一次。他是在风华楼里巧遇了被人放了鸽子的少年剑客,也是在这时候,知道了他的名字,还被他缠着要取了兵器好好战上一次。

“尽瞎说,习武之人哪有不带兵器的,何况那日我问你……”

“我只说我人在客栈,可不曾提及兵器。”

“君兄莫不是借口推辞?”

“未也未也,绝无半句是假。”

“那只怕全都是假罢?”

……

“那不如这样,你若斗酒胜过我,便让你见识一下我这兵器如何?”

“一言为定!不许耍赖呀你。”

……

最后还是没能打成。连叶修也没想到,这堂堂江湖少年豪气干云地叫了好几坛醇酿,居然只干到一小坛就不省人事,实在是很差劲呐。

叶修拿筷子戳了戳趴倒在桌对面那人的睡梦中还气鼓鼓的脸颊,这一副不甘心的模样惹得叶修也乐了,笑嘻嘻地放了筷子叫来小二把酒撤了,安顿了人才大剌剌扬长而去,只剩下少年一觉睡到第二日晌午,除了大呼遗憾也无计可施。

不过黄少天要是知道,其实叶修酒量也不比自己好到哪里去,只是懂得浅尝辄止,再加上些障眼法,恐怕还要大骂这人老奸巨猾才是。

三年了,一点长进都没有。

叶修失笑。

确实是失笑了,此时可不比当年客栈里斗酒,喝倒了让小二开个房将人抬进去就好。纵然他斗神正当壮年,要拉着这么个年轻力壮的少年人回去也够呛的。

倒不如方才不要故技重施,也随他一起醉倒在这里好了。

荣耀王朝的斗神一手揽着摇摇欲坠的剑圣,另一只手拿着伞还要护着这人别摔了才好,表情不可谓不精彩。

刚出了流景院,天竟然更落下雨来。

雨色极淡,如云烟一般,却藕断丝连。

叶修不禁纳闷道:“你这把伞竟是带对了。”

本是自言自语,没想到已是半醉半醒中的黄少天却把这一句话听清楚了,顿时皱着眉头含糊不清地反驳,“怎么就许你知道,我就不能知道今日有雨啦。”说完脑袋一耷拉,又是什么都听不进什么都不管的模样。

叶修哭笑不得,干脆不去回应,勉力撑开了伞,两人共一把伞怎么也是得露出不少在雨里淋,所幸雨势不算太大。于是叶修甚至还颇有闲心地想着,当年他同有人友人挤这一把伞的时候,是否也有半个身子露在伞外?

不过如何也不能狼狈过现在了,毕竟清醒的人只有一个。

至于每年花期的流景院一会——旧事重演,那又是后话了。

当时叶修只是想,为何与这人想见,从来风雨甚过晴朗,莫非偏偏是风雨中才能比肩。

这一遭后,不过几月,息战不出半载的北境又不断地生出战事,皆是些小纠纷单方面地酿成战事,又兼这许多年前就停下的朝贡,蛮族领主的意图也是司马昭之心了。

叶修当仁不让地自荐之后,便又投身去了前线,一待就是年余。

而黄少天留在了都城,在兵部领了个不高不低的职务。

这自然不符合他最初的预想。

那日有芳亭喝趴之前,叶修没有漏掉黄少天诸多碎碎念中掺杂的一句剖心之言。

黄少天醉眼朦胧时眼睛也很明亮,像天光点在枝头桃花上,而那抹光当时只顾着照得他满头满脸,躲不开,避不掉。

他说:“叶修,我现在不急着和你打架了,以后我们有很多机会,到战场上去分胜负。”

少年夺目。

直到他离京之时,也没有告诉他丞相是如何在圣上面前称赞他策论是如何独到如何不凡,如此文武齐全的人物对于兵部是如何难得。

叶修当然早就知道,黄少天也迟早会知道。然后这咫尺朝野方寸之地,他终于游弋其间,耗尽七年光阴,呕尽心血,也垂名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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